一年来,院党组组织全院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院时的重要讲话,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分析新形势新挑战,深刻领会党和国家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在2013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集思广益,研究提出了若干重大改革发展举措,形成了《“率先行动”计划暨全面深化改革纲要》。去年7月7日,刘延东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家科改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率先行动”计划。8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率先行动”计划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刘延东副总理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8月18日,院党组召开夏季党组扩大会议精神传达会,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实施“率先行动”计划进行动员和部署,标志着“率先行动”计划正式启动实施。
为加强对实施“率先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研究所分类改革工作协调小组。根据夏季党组扩大会议的工作部署,启动了研究所分类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率先行动”计划组织实施方案,并就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政策宣传与解读。此外,我们还就“率先行动”计划有关政策需求,与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院属单位也根据各自实际,广泛动员,深入思考,主动作为,改革探索,积极贯彻落实“率先行动”计划。前不久,中央办公厅调研组在我院调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情况,认为我院扎实有序推进“率先行动”计划,取得了阶段性可喜进展。
“率先行动”计划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积极评价和支持,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国内外产生了良好反响。“率先行动”计划的实施,标志着我院迈入了跨越发展的历史新阶段。